2005年1月2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网上骂人泄私愤不料官司惹一身
苏敏

  由于在网络上骂人,22岁的北京青年张巍近日被人告上了法庭。如果原告吕世杰胜诉,张巍不仅要支付被告索赔的医疗费、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20万元,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    2004年8月24日,张巍在北京海淀区一个网吧里上网,他登录到搜房网,注册了“吕世杰你妈×”的网名,并于当晚在搜房网社区永泰园新地标论坛上发出两个帖子,辱骂北京永泰园新地标业主委员会主任吕世杰,文中还有恐吓性的言词。当晚这两个帖子被点击千次以上,并有数十条回帖。第二天,点击累计分别达到21000多次和2400多次,随即这两条帖子被搜房社区系统按点击自动提升到搜房社区首页。
  吕世杰是外地朋友看到帖子打来电话,才得知自己在网上被人辱骂。经向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派出所报案,2004年11月4日,吕世杰被告知,张巍被处以行政警告。22岁的张巍称,自己与吕世杰并无个人恩怨,只是因为吕世杰作为永泰园新地标小区的业委会主任,带头作出封闭小区的决定,影响了他的工作。
  据原告吕世杰的代理律师称,此案可能成为北京首例因网络侵权而提起的刑事诉讼案。(苏敏)